在加密货币 “挖矿” 监管趋严的背景下,四川一名小伙非法偷挖比特币的案件曾引发热议,其偷挖的数量与违法情节,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。经法院审理披露,该小伙在半年内通过非法手段偷挖比特币共计 15 枚,最终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惩处。
这起案件的脉络并不复杂。2023 年夏季,四川籍男子张某(24 岁)为牟取暴利,盯上了当地某废弃水电站的闲置线路。他私下撬开配电室的锁具,私自搭接电缆,将自己组装的 10 台 “矿机” 接入电网,利用水电站的余电进行比特币挖矿。由于比特币挖矿需要持续消耗大量电力,张某的偷电行为很快引发了供电部门的注意 —— 线路监测数据显示,该区域存在异常的高负荷用电,且时间集中在夜间(挖矿能耗高峰时段)。
供电部门联合警方排查后,于 2023 年 12 月在废弃水电站的仓库内查获了张某的挖矿设备。经专业机构核算,张某偷电时长累计达 182 天,盗用电量约 2.3 万度,折合电费损失 1.5 万余元。而通过这段时间的非法挖矿,他共成功 “挖出” 15 枚比特币。以当时市场价格计算,这些比特币价值约 45 万元,但因比特币交易在我国已被明令禁止,无法通过合法渠道变现,张某尚未将其出售便已案发。
法院审理认为,张某未经许可擅自搭接电网偷电挖矿,不仅侵犯了电力企业的财产权,其挖矿行为本身也违反了国家对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活动的监管规定 —— 我国早在 2021 年便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 “淘汰类产业”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开展挖矿活动。最终,张某因犯盗窃罪(偷电)与非法采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,并处罚金 2 万元,查获的矿机与 15 枚比特币也被依法没收。
这起案件再次警示:比特币挖矿并非 “一本万利” 的生意,尤其是偷挖、盗电挖矿等行为,不仅面临法律制裁,其 “产出” 的比特币也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转化为收益。投资者需认清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性与风险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。